中国网财经9月16日讯(记者 鹿凯)日前,多家信托公司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证实《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下发,涉及过渡期设置、创新业务探索、融资类业务存续等问题。对此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表示,信托行业转型迎来关键时点。
部分信托公司透露,新规将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薪酬管理服务信托等本源业务;未来监管层或将根据信托公司评级和资源禀赋,对其业务范围等进行差别化监管;为信托公司存量业务设置了5年过渡整改期。
对于过渡期设置,喻智表示,5年过渡期对于多数信托公司来说是充足的,目前信托公司存量业务整改都在有序进行。同为用益研究员的帅国让认为,未来信托公司应根据自身股东背景及资源禀赋差异特色化发展。
今年4月,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对信托业务所作规划类似,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对资产管理信托项详细分为:固定收益类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与混合类资产管理信托等四大类。
此外,监管层透露,业务分类改革将通过差别化监管的方式允许高评级信托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同时限制低评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对此金融研究员廖鹤凯对中国网财经表示,此举将有利于符合监管要求、转型较快、运营情况较好的信托公司开展新业务;转型较慢、有较大存量业务且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公司后续业务则会受到影响。
同时,记者注意到,对于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未提及的融资类业务后续有望保留一定比例。帅国让表示,融资类信托规模会继续下降,未来整体占比很小,且只有少量评级高的信托公司才有。喻智也表示,融资类业务不会完全消亡,但会在展业资质和规模上设定限制。
廖鹤凯表示,未来资产管理类业务依然是信托公司盈利重点,资产服务类信托可以提升信托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
经济学家宋光辉曾表示, 新分类标准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与原分类对接问题,且与此前《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衔接也可能存在问题。未来,新分类标准与原有两版报表如何衔接、如何统一,以及按照新分类体系无法进行重分类的信托业务在过渡期如何上报,尚需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对此,以及后续分类新规具体实施情况,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