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肝炎患者可以妊娠吗?
对于慢性肝炎患者来讲,是可以要孩子的,但要选对时机,在各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妊娠。在对的时间做了对的事才会有对的结果。这主要是因为妊娠期孕妇代谢增加,对蛋白、糖原的需求量高于非妊娠状态,不利于疾病康复。另外,孕期大量雌激素需在肝内灭活并影响肝脏对脂肪的转运和对胆汁的排泄。胎儿的代谢产物需在母体肝脏内解毒。以上这些都是妊娠对原有肝炎病情的不良影响,所以在不恰当的时机选择妊娠会增加诱发肝炎活动性的风险,对母子都很不利。对于想要孩子的妈妈来讲,应在停药后肝功能正常时进行计划妊娠。计划妊娠前,慢性肝炎患者应行病毒载量检测,选择病毒载量量低时受孕有助于减少母婴传播。如病毒载量较高,一定要在抗病毒治疗降低病毒载量后再选择妊娠。
二.妊娠合并各型病毒性肝炎都有哪些特点?
在我国以合并乙肝病毒(HBV)感染居多,其次为合并甲肝病毒(HAV)、丙肝病毒(HCV)、戊肝病毒(HEV)感染,合并丁肝病毒(HDV)感染必须以合并乙肝病毒感染为前提。目前还有己、庚型肝炎病毒感染。
1.HAV感染
妊娠合并甲肝病毒(HAV)感染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感染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常为自限性病程,临床上均为急性。前期症状如发热、厌油、肝区痛等一般于3周内好转。此后黄疸出现,肝肿大持续2~6周。多数病例症状较轻且无黄疸。目前尚无HAV致畸的证据,亦无宫内传播的可能性,故不必行人工流产或引产。孕晚期患甲型肝炎,新生儿出生后2周内注射丙种球蛋白,预后较好。如甲型肝炎已痊愈、病毒已清除者可以哺乳,但急性期禁止哺乳。
2.HBV感染
在我国比较多见,将近一半的慢性HBsAg携带者是由母婴传播造成的。临床表现为在急性期出现不能用妊娠反应或其他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起病较慢。妊娠晚期则可使妊高症发生率增高,且容易发展为急性重型肝炎。分娩时因肝功能损害,产后出血率高。母婴传播有3种方式:宫内感染(病毒使胎盘屏障受损或改变其通透性)、产时传播(胎儿通过产道时接触或吞咽含HBV的母血、羊水、阴道分泌物,或分娩时胎盘绒毛血管破裂)、产后传播(与接触母亲唾液和乳汁有关)。患乙型肝炎或慢性无症状携带HBV的孕妇,均可能将HBV传给胎儿,造成胎儿畸形、流产、早产、死胎;也可能使新生儿窒息率及病死率明显增高,或使新生儿成为HBV携带者,部分导致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等。
3.HCV感染
感染者半数以上发展为慢性,其中近1/3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经血传播和经母婴传播是我国丙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其中母婴传播的重要途径是宫内感染。
4.HDV感染
HDV常与HBV合并或重叠感染,导致病情加重或慢性化。主要经体液传播,输血或血制品是传播HDV的重要途径,也可能经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少见,经母婴传播者主要是以宫内感染为主。
5.HEV感染
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不经母婴传播。
三.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1.非重型肝炎
在妊娠早期主要给予保肝对症支持治疗,常用的保肝药有谷胱甘肽、复方甘草酸苷、复方丹参液等。妊娠中晚期由于妊娠负担加重易加重肝功能损害,继续予以保肝治疗,如病情持续加重发展为重型肝炎,按重型肝炎处理。
2.重型肝炎
在肝炎病情有相对所稳定(主要指凝血功能、白蛋白、胆红素的数值)后终止妊娠。
四.哪些措施有助于预防母婴传播的发生?
1.合并甲型肝炎
对最近接触过甲型肝炎的孕妇应给予丙种球蛋白预防,产妇为甲型肝炎传染期的新生儿,可于出生时及出生后1周内各接受1次丙种球蛋白注射。
2.合并乙型肝炎
产后新生儿联合使用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明显降低母婴传播。
3.合并丙型肝炎
尚缺乏特异的免疫方法。注意个人保护,减少医源性感染是预防丙肝的重要环节。
4.合并丁型肝炎
尚缺乏特异的免疫方法。是以合并乙型肝炎为基础的,预防措施同乙型肝炎。
5.合并戊型肝炎
母婴传播主要发生于产后和产时,要注意保证分娩时良好的卫生措施,减少胎儿接触母亲粪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