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凡是能够互相借钱的不是亲戚就是朋友。人们碍于情面,多数情况下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如果借钱一方不主动留下借据,为日后双方清理债务留下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患。
改革开放,国门敞开,人们走出国门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人们对比东西方文化,总结出东方人崇尚人情文化,而西方人推崇契约精神。不能简单的评价出哪一种是好还是不好,这就需要放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来看待。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之人或机构与机构之间的经济活动,包括亲戚朋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要立下字据来约束双方的行为。内容可简可繁,数额较大的当然要约定还款时间、数量和利息,就是关系不错,到了还本付息的时候可以减、或者全部免除利息,人情用数字更能直观的表现出来。
那种当初只为了讲哥们义气、亲情关系,在一团和气的气氛中完成了借款事情,只凭口头约定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这就为日后追讨债务埋下了定时炸弹。不仅伤了彼此间的情谊,有可能还造成反目成仇,与其这样,本博认为还是要先小人后君子,从一开始就立下真凭实据。
友友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证据,如果有书面证明或有证人证言,问题不大。为了不伤和气,可以先找一位双方都能认可、相信的中间人从中斡旋,给对方递个信,看借钱人如何反应,这叫先礼后兵。如果对方死猪不怕开水烫,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起诉到法院,让法官按照《民法典》所规定的债权人、债务人的权益来定夺。
如果没有任何文字凭据,也没有人见证这一实事,这种事情的麻烦就大了。若数额不大,花钱买教训。若数额较多,只有从搜集证据入手,只要拿不到铁证,做好损失、破财消灾的思想准备。
这年头人心不古,见钱眼开的人有的是。一旦让人还钱,债务人满脸的不高兴。难怪人们常说,借钱时笑脸如花,讨债时翻脸不认人,伤和气、伤感情,早知今日何必当?
针对题目,本博以上所述内容,可供参考。究竟能否起到作用?关键就看证据的搜集,证人的寻找。二者全无,自认倒霉吧。(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