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人才的培养和任用也将会逐渐职业化和市场化。根据财政部 [2010]19号文件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文件精神。要着眼于加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以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积极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提供制度保障。卫生部、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颁发新的《医院财务制度》,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教育部、财政部2011年4月1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司法部、财政部抓紧修订《总会计师条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根据各部委文件精神,顺应企事业单位高层财务管理人员需求,提出对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力量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专业性资质水平测试,逐步建立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提高总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我国现在总会计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项目建设已日趋成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的合作,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有利于提升该项目的运作层次并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参加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合格者,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能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