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价值尺度——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指货币在表现和衡量一切商品价值时所发挥的职能。
2、 通货膨胀——是指由于货币供应过多,引起货币贬值、物价普遍上涨的货币现象。
3、 无限法偿——有限法偿的对称。是指本位货币具有无限的支付能力,既法律上赋予它流通的权力,不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受款人均不得拒绝收受。
4、 商业信用——工商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
5、 派生存款——又称衍生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或投资业务等引申而来的存款。它是相对于原始存款的一个范畴。银行创造派生存款的实质,是以非现金形式为社会提供货币供应量。
6、 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对称。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7、 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的对称,又称应收标价法。是指用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汇率表示方法。
8、 基础货币——是指处于流通界为社会公众所持有的通货及商业银行存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的总和。
9、 国家信用——是指以国家为一方的借贷活动,即国家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信用。
10、 货币乘数——是指在货币供给过程中,中央银行的初始货币提供量与社会货币最终形成量之间的扩张倍数。
11、 金融工具——是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债权债务或所有权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
12、 经济货币化——指一国国民经济中用货币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占全部产出的比重及其变化过程。
13、 格雷欣法则——在双本位制下,虽然金银之间规定了法定比价,但市场价格高于法定价格的金属货币就会从流通中退出来进入贮藏或输出国外;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金属货币则继续留在流通中执行货币职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统称“格雷欣法则”。
14、 实际货币需求——实际货币需求是指名义货币需求在扣除了通货膨胀因素之后的实际货币购买力,它等于名义需求除以物价水平,即Md/P。
15、 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以次来调节市场货币量的政策行为。当中央银行认为应该增加市场货币供给量时,就在金融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而将货币投放出去,否则反之。
16、 货币制度——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
17、 提现率——现金漏损与存款总额之比称为现金漏损率,也称提现率。
18、 金融资产——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
19、 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并无通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制度,只是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或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部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
20、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业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金融创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利弊皆存,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