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修改意见(毕业论文答辩后还可以修改吗)
发布时间:2022-09-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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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
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后简称《反馈表》,详见附件),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
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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