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博发布事件,令人震惊
5月30日,微博网友“小岛里的大海”微博描述:女儿遭到体罚,操场跑了跑了七圈,后面又跑了三圈,一共是十圈。我当即被吓傻,孩子有哮喘,这么大的剧烈运动量这是要杀人啊!衣服上全是血。甚至凌晨2点被老师威胁殴打,被迫给老师送礼6万元等。
看微博发的图片,感觉吐的血有很多,衣服上全被血染红。
微博还称被班主任体罚后大口吐血,高烧多天,并留下后遗症。而涉事教师此前不但曾向家长索贿6万元,事发后,更殴打威胁家长。
2.主管部门介入,事件真相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接报后,立即联合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5月31日,广州警方发布一条重磅新闻:女童被罚吐血系谣言,家长承认撒谎“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剧情突然大反转,让人目瞪口呆,匪夷所思。
据广州白云公安 31日通报:发帖人刘某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同时她也无法提供女儿哮喘诊断的有关病历证明。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了刘某涉嫌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的相关证据。警方表示将继续配合教育部门对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很快这个吐血的同学的班,其他家长就站出来辟谣了,这个发帖人平时经常辱骂老师和自己小孩,在家长群里面发一些诅咒的话,有截图为证的。
3.涉事教师受到处理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通报,12月10日,刘妍老师因学生违反学生管理纪律,以班规为由让刘某女儿等5名违纪学生跑10圈。视频监控显示,刘某女儿于当天14:55开始慢跑第1圈,跑跑走走停停共完成9圈,15:27离开操场,15:35至16:30上思政课和自习课时无异常状况,16:30放学后在校门由刘某接走,监控视频显示刘某女儿身体和精神无异常状况。学校已于2019年12月12日暂停刘妍老师班主任职务,并对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免去其品德学科科组长职务等处理。
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此事件引发的思考
不可否认在教师对伍中有败类,如性侵学生,也有的老师教学方法不当,如体罚辱骂学生、变相体罚、冷暴力等。但不能因为有这些行为的存在,就把整个教师这个行业污名化了。现在好像老师被妖魔化了,一盆盆脏水不断往教师身上泼,教师这个职业成了一个高危职业,对学生不敢管,也没办法管。一旦学生出一丁点问题,那么教师“吃不了兜着走”,麻烦不断。
这大概是这个家长以这种近乎卑劣的方式报复老师的原因吧。这种做法简直丧心病狂,肆无忌惮。这何尝不是一种暴力,何尝不能对老师的心理造成伤害?
此事件使我们想到河南省栾川县常某20年后报复毒打其班主任老师被判刑的事件。老师和医生都被誉为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切不可再走太多伤医杀医事件发生后,才想到保护医护人员的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颇具教育效果的老师,这名家长拿女儿当道具,以造谣诬陷,伪造证据的手段,误导舆论,浪费公共资源,给自家孩子上了一堂目无法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反面教育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白云警方表示,将继续配合教育部门对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对触犯法律的相关人员,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们拭目以待警方的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