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酒驾和醉驾有什么科学依据吗?
当然!
我国法律规定的酒驾和醉驾就是以酒后对人的精神认知和运动技能影响的科学研究结论作为直接依据而制订的。
尽管对证据的采信奉行的依然是“拿来主义”,几乎所有研究都是在西方人口中进行时,你却不能说它不适合于我国人口,因为,交警才不听你这一套说辞。
我国有关酒驾和醉驾的规定
我国有关酒驾和醉驾的规定是基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
饮酒驾车,即酒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浓度(BAC)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也写成0.02%),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即醉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浓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0.08%)的驾驶行为。
酒驾和醉驾规定的科学依据
早在1922年,科学家就建立起了酒精定量检测的方法。
从此之后,科学家们对酒精人体代谢动力学和酒精对人体作用量化影响进行了大量研究。
这些研究积累到上世纪70、80年代终于到了收获季节,到90年代,通过对历史研究的综合分析得出了酒精对人体作用的一些基本结论。
也就是说,到上世纪90年代,这类研究已经基本成熟,即使今天来看,也很少见到1990年代以后有关酒精对人体作用的基础性研究新成果。
其中,酒精对驾驶的影响也在这个阶段基本确定。
比如,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就在这个阶段发表过多项报告。
较早的报告,基于1977年和1981年的两项综合分析,将醉酒驾驶犯罪标准定在了BAC达到100mg/100ml 。直到今天,美国有的州还采用这一标准。
而我国酒驾和醉驾采信的证据见于Moskowitz和Robinson在1988发表的一份综述,两位科学家通过对1950到1985年间177项有关酒精对驾驶相关技能影响的科学研究的回顾,基本结果:
- 当BAC达到40mg/100mL有21%的研究报告会导致驾驶技能受损;
BAC达50mg/100mL时34%报告驾驶技能受损;
BAC达80mg/100mL时66%报告驾驶技能受损;
BAC到100mg/100mL时几乎100%报告驾驶技能受损。
而在所有研究中,报告可以导致驾驶技能受损害的最低BAC值为10~20mg/100mL。BAC在这个范围内,损害主要表现为注意力分散,视觉功能和追踪能力受损。
世界上不同地区和国家政府所制定的关于酒后驾驶违法标准,大致上都是基于这些研究证据,从严或从宽地采信了不同的阈值。
我国的酒驾标准,就采取从严的策略,采信了驾驶技能开始受损的20mg/100mL血液酒精浓度水平;
而醉驾标准则采取了相对从宽的原则,采信大多数驾驶技能都受损的80mg/100mL。
在美国,NHTSA发布报告也引用两位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基于这些证据,多数州也将酒后驾驶的违法标准从100mg/100mL下调到了80mg/100mL。
在欧洲,德国的Kruger在1990)对欧洲发表的非英语文献进行了综述,得出的结论是,在实际驾驶中,BAC在30~49 mg/100mL的范围内沟通和控制技能受损,BAC达到
50mg/100mL,自主运动技能受损。
综合以上证据,欧盟规定的酒后违法驾驶的BAC标准是50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