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过户完成,税收已经缴纳,相应的程序走完,说明买房双方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合同履行完毕。此时,买方后悔,可以分情况处理。
对于买房要退房的理由,题主没有明确表示,这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无缘无故、没有正当理由的退房,另一种是因对方原因造成的退房。我们根据这两种情况来分析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一、买方无缘无故、没有正当理由的退房。
由于买方原因,退房,那么,卖方没有义务去房管局取消交易。而且,房产交易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允许随意更改。
如果卖方必须要退房,那么,需要征求卖方意见。如果卖方同意,那么你需要将房子重新卖给卖方。这相当于卖方和买方又重新建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关系。由原来的卖方重新买回房子。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卖方同意买回他自己的房子。二是第一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是不能退回的,第二次交易产生的费用肯定会比较大(2年以内的新证,过户费用相当高),而且需要买方自己承担。
在此情况下,买方需要退房,那么在征得卖方同意重新买的前提下,卖方还需要再支付一次房产交易过程中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这是非常不合适的,尤其是新证不满2年过户,费用很高。随意的退房损失很大。
二、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导致买方想退房。
在订立买卖合同的时候,由于卖方原因,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买方对房屋的真实情况了解不实。在买房后,买方发现了房屋存在很大问题,影响买方的正常居住。买方提出退房。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这样做。
首先,买方要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裁定撤销该起房屋买卖合同。
当你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可以到房管局办理合同撤销手续。房管部门也会为你们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但是,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
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费用。买方在起诉的时候,要将这些费用一并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自己因为交易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情况属实,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办理买卖合同撤销,并要求卖方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题主提到的这种情况,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在具体处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和不同,需要分情况讨论,做出合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