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法》第1条规定,我国律师任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一规定表明,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最基本的性质,是律师职业的普遍性。律师进行业务话动是根据当事人委托,而不是国家授权。律师委托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律师的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一,律师的业务范围
根据我国巜律师法》第25条的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甲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件。
由于律师业务的广泛性,不同的服务内容,律师的职责和义务也不尽相同。下面就律师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如何向委托人履行责职和应尽义务作一简述。
二,律师在刑事讼诉中的职责与义务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内容主要包括,1,在到事诉讼各个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2,公诉案件在公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3,公诉案件自进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4,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根据上述规定,如一个犯罪嫌人被捕入狱,他委托了律师为其进行法律帮助,那么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了。
A,律师在侦查阶段法律帮助
在刑事公诉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接受犯罪嫌疑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审等话动。在侦查阶段,由于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知识,对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故意与过失等分辩不清,对法律规定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不甚了解。在羁押期间,有无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对其人身污辱,刑讯逼供,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有无符合取保候的情况,这些都需要律师进行法律帮助,也是律师维护犯罪嫌人的合法权益应尽的职责。
B,律师在起诉阶段的法律帮
1,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诉讼文书,一般是指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提请逮捕书,批谁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技术签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律师通过对上述文书查阅,着重查阅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尤其注意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情节,手段,后果是否可信,对犯罪的定性是否正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指控适用的法律是否适当,对犯罪的定性是否正确等。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确定委托关系,亲自听取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罪名的意见,询问,查找有关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给犯罪嫌疑人以法律上帮助。
3,调查
我国《律师法》,《剧事诉识法》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取证是辩护律师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查明案件真相的重要手段。
4,提出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后,应当从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角度,向审查起诉机关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当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各项情节时,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不起诉,终结诉讼。当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当案件经审查起诉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时,应当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虽然犯罪情节较重,但确有悔改表现的,如积极退赃款赃物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事实等,辩护律师应当将此情节向公诉机关提出,要求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加以反应,要求审判机关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可能发生的侵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行为,辩护律师应当代表委托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5,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
辩护律师如果认为人民检查院决定不起诉的理由不当,应当积极协助被不起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说明申诉理由,要求人民检察院纠正错误的决定。以体现辩护权对公诉权的制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C,律师在审判阶段的法律帮助
1,在庭审前,审阅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材料。
为了了解被告人指控犯罪的情况,了解公诉机关的观点,意见,为出庭辩护作准备,认真阅读起诉书,从中发现问题,确定辩护策略。除此外,还要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十材料,注意各种材料中有可能存在相互矛盾,不一致的地方,掌握主要证据和事实,为法庭上质证和反驳作准备。
2,会见在押被告人
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又查阅了起诉书及有关指控犯罪事实材料,应当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了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会见被告时,应当核实起诉书在论述案情和援引证据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询问被告人是否还有新证据,要求被告人进一步提供可供律师调查核实的线索。听取被告人本人对指控犯罪辩护意见,了解有无法律规是无罪,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询问对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看法。问被告人告知律师辩护准备工作和初步辩护要点,听取被告人意见,研究律师与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时的分工和协调。如果意见不一致,可以作解新。如意见分岐较大,律师可以坚持自己观点,将有分歧的事项交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向被告人交待法庭审理中的注意事项,便被告人了解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鼓励被告人在法庭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告之在法庭上忠于事实真相,如实回答讯问。
3,调查核实证据
为了做好出庭辩护准备工作,在查阅案卷材料和会见被告人基础上,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证据,核实证据。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调查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会见或拒绝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律师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到庭作证,律师何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进行调查需经人民法院许可并经上述人员同意。
4,撰写辩护材料,作好出庭准备
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在押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后,就要确定辩护方案,构思辩护要点,撰写辩护材料。确定辩护方案,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角度去考虑,1,无罪辩护。被告人未实施被指控的罪行,被告人的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被告人虽然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不请,证据不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作无罪辩护。
2,罪轻辩护。如果被告人实际犯罪的性质比起诉书指控的犯罪性质轻,或者指控的罪名不恰当,或者混淆了此罪与被罪的界线,就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出被告人罪轻的辩护。
3,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辩护。如果被告人有法律规定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4,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如果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具有巜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例如,犯罪己过追诉时效,依照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辩护律师应当作不追究刑事责任辩护,要求终止审理或作无罪判块。
5,程序违法的辩护。对于诉讼过程中,如果存在违反法律程序,可能影响审判的公证。如侦查阶段搞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超期羁押,或者侦查,检察人员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等。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在对实体法进行辩护时,指出程序法方面的违法问题,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应尽的职责。
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应承担的义务
1,根据事实和法律,忠于职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对于在执业过程中,悉知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3,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服从审判长指挥。
4,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证据,伪造无罪,罪轻证据或者帮助串供,不得引诱证人改变真实证言或者作伪证。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检察官,法官,不得向其请客送礼,行贿,或指便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6,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委托,私自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接受当事人财物。
7,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