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追诉时效(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否是20年,超过20年可以不追诉)
发布时间:2022-09-21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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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期最高是20年,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20年,但是过了20年的追诉期,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核准后依然可以追诉。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扩展资料:
案例:超过20年期限仍被追诉
从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了解到,由最高检核准追诉的被告人刘某某强奸案近日一审有果:经审理,郑州市中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现年43岁的刘某某系河南省郸城县人,1996年11月26日下午,刚到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一煤矿打工两天的被告人刘某某,酒后行至马沟村一乡间小路,将放学路过此处的被害人郭某某(女,殁年8岁)强行抱进路边一个废弃的窑洞内实施强奸,在此过程中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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