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农村自建房一般是按建筑面积和承包商进行费用结算的,但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它是指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包括三项: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该如何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T/T50504——2009中指出: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建筑面积由公共交通面积、结构面积和使用面积三部分组成。
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也就是从外墙边到外墙边的长度,而不包含外墙的装饰部分。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计算1/2面积。
2.坡屋顶内空间若设置成阁楼,当阁楼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如果是单层建筑,无论高度如何,建筑面积均按一层计算,若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入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也是从没刮上水泥石灰的外墙算起。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5.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比如有顶盖的挑出车库,应按其外墙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6.建筑物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 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没有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9.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0.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12.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3.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4.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5.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6.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以下部分不能计入建筑面积?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3.勒脚、天沟、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4.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希望我的回答对解决目前你面对的问题有所帮助,我想,你和包工头目前就面积上产生的分歧可以以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双方协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