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标志(危险化学品标志主副区别)
发布时间:2022-09-2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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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标志的主副区别:危险性类别号。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是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文件,在2009年6月21日发布新版,并于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
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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