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检查能查出打过胎吗(婚姻法规定,双方需诚信。女方隐瞒堕胎史,能宣告婚姻无效吗)
发布时间:2022-09-25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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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社会工作者,经常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婚姻法》比较熟悉,对于女方隐瞒坠胎史,是否能宣告婚姻无效,我来回答。
关于“无效婚姻”《婚姻法》作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男女双方应该诚信,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要求,也是建立夫妻感情的关键。如果女方在婚前对男方构成了“欺骗”,没有如实告诉男方自己存在的重大过错,只要不是以上几个方面,就不是无效婚姻。婚前有坠胎史婚前没有告诉男方,是女方的一个过错,这样肯定会影响夫妻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男方也好,女方也好,在爱情、性、婚姻中,都应该互敬、互爱,互尊、互信,诚实可信、坦诚相待,保持爱情的纯真,不鼓励不提倡婚前性行为,更不应该放纵自己的情欲、性欲。婚前怀孕、坠胎不但是对自己的伤害,也是对自己现任丈夫的伤害。特别是女孩子,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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